第 7 章 占便宜(泰姐)
写文之前,先说两件小事。
第一件,这段时间,我与老哈周四、周五中午固定在国瑞城的costa咖啡馆混日子,原因有二,一是那里阳光灿烂,另一方面,也是最重要的一点,那两日,XX银行咖啡9块一杯,我俩称之为“薅羊毛”,想一下,外面寒风呼呼吹,在温暖飘香的室内喝一杯暖暖的咖啡,如何不让人向往之?奈何,优惠是有限制的,每张卡仅限四次,消费完了,我俩又回到重新算计,挨家银行看优惠的日子,虽然一边叨叨,但却乐此不疲。
第二件事,前段时间,单位新调来一名领导,因办公室一时没调整好屋子,暂时借住我们隔壁房间。几天后,房子腾出来,领导搬下去的时候,顺便把屋子里的电暖气一并搬走。(得声明一下,这个电暖气是另一位同志的私人物件,因自己屋里没地,暂时放在那屋)。事情的结局还算不错,另一位同志挺身而出,自告奋勇去领导屋里把电暖气要回来了。这件事,让我与老哈八卦了半天---不是自己的东西也能搬走?
之所以写这两件事,算是有感而发。就像这一期的题目“占便宜”,也是由于第二件事,我脑洞大开而定下的。“占便宜”,词语解释分了两种意思,一是得到非分的好处;二是有优越条件。就目前来说,我们常说的“占便宜”基本都是第一个意思据多—得到非分的好处,何谓非分?非本分之内。就像前面说的那两件事,第一件,costa咖啡平时正常价格30多一杯,结果9块钱买到,肯定是得了非分的好处,第二件事就更不用说了,将压根不是你的东西据为己有,更是非分好处。虽然都是占便宜,但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,第一件事的占便宜大家都是拍手称快,认为占的越多越好,反之,对于第二件事这样的占便宜,绝大多数是嗤之以鼻,对当事人甚有微词。
都是占便宜,为啥区别这么大?我琢磨了一下,非得说出个一二三,那是因为,第一种占便宜的对象是非特定群体,像企业、公司等等,看不到具体人因此损失了啥东西。就像我们熟知的商品打折,一件衣服原价3000元,现800元,是不是占了很大便宜?但其实我们也都知道,这个便宜其实是有水分的,衣服标价3000,但实际价格肯定是没有这么高的,于是,大家一致认为,价格里水分就像海绵里的水,挤一挤总是还会更低一些的。于是,也就有了“团购”、“拼团价”,没办法,对于普罗大众来说,钱永远是不够花的,物美价廉,“花最少的钱,办最多的事”是大家一致的追求。所以,这种便宜占起来,大家愿意变成糖公鸡---最好是不仅一毛不拔,还得再粘点回来。
第二件事中的占便宜,之所以被人吐槽或者指指点点,是因为涉及到